昨天,省教育考试院排定2007年高等职业教育(单考单招)录取时间:7月2日,录取第一批;7月4日—6日,录取第二批。
今年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(单考单招)招生,实行“招生院校负责、省教育考试院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的专业类别进行投档。第一轮投档人数依据考生志愿、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生
计划数的105%比例投档;第二轮投档人数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、按参考志愿顺序,按院校缺额计划的100%比例投档。参考志愿生源仍不足的院校,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缺额计划的100%比例对填有院校服从志愿且仍未被录取的考生随机调配。招生院校确定是否录取符合调档条件的考生以及所录取的专业,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处理遗留问题。